蒋剑明律师亲办案例
非婚生子获一次性给付18年抚养费
来源:蒋剑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1-08-12
浏览量:418
  
   2009年赵某生下非婚生子之后,孩子的父亲一直避而不见,并断绝了赵某可以

找到他的一切联系方式,换手机号码、搬家、换车牌号码.2010年,赵某委托蒋剑

明律师在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陈某向其追讨抚养费.现该案一审胜诉,法院判决:

1、小孩归赵某抚养;2、陈某一次性向赵某支付抚养费43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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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蒋剑明
  • 执业律所: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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