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静律师亲办案例
夏某某诉罗某人身损害案
来源:赵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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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罗某经营一家装修店面,雇佣夏某某在小区一业主家中砸墙,施工过程中,夏某某将业主家的下水管道砸坏导致漏水,罗某让夏某某修缮,但夏某某拒绝修缮及赔偿,,罗某以此为由未支付夏某某工资,后夏某某至罗某经营的店铺内进行索要,双方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夏某某突然向罗某扑过来,罗某躲闪不及,夏某某撞到罗某身上,夏某某受伤。后夏某某诉至法院要求罗某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金共计6万余元。


代理经过:罗某的代理人赵静律师通过庭前大量的调查取证及与罗某本人的多次沟通,提出了如下代理意见:一、夏某某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拔除的牙齿,是其与罗某发生纠纷而导致的。二、夏某某年龄已近五十岁,从其提交的病例上可以看到,其曾安装过四颗活动假牙,可以说明夏某某牙齿本身状况不好,其也没有提交证明在双方发生纠纷前牙齿状况良好的证据,那么夏某某的牙齿是自身问题还是其他外在因素无法查实。三、夏某某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且没有证据证实。故建议法院驳回夏某某的诉讼请求。

结果:人民法院综合本案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的意见,判决罗某向夏某某支付经济损失共计2387.59元;驳回夏某某的其他诉讼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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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赵静
  • 执业律所:
    宁夏法思成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640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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