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越律师亲办案例
W某以帮忙找工作为由骗取被害人五十余万,被控诈骗罪
来源:张越律师
发布时间: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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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期间,W某谎称能帮助被害人郝某收账,以安排被害人郝某入职某某集团、中建三局需要费用,以帮忙被害人郝某办理驾照,以要被害人郝某为某某集团高管子女购买电脑、买苹果6代手机为名,陆续向被害人郝某拿钱共计57万余元,至案发后仅归还5万元,其余款项均用于个人开支,无法归还。一审法院认定W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万元。

二、【辩护思路】

张越律师通过会见W某及与办案机关依法沟通交流之后,认为证明W某犯诈骗罪的证据比较充分,但W某事后主动归还部分赃款,且有部分款项存在真实借贷关系,故确定了罪轻辩护的思路。

(一)W某构成诈骗的罪名没有异议

证明W某构成诈骗罪的证据比较充分依法能够认定,且从W的供述中可以看出其认罪。

(二)W某犯罪情节较轻

1、W某是通过办案机关电话通知到案,故成立自首;

2、W某与被害人关系特殊,可能存在真实借贷关系;

3、事后W某主动退还部分赃款,主观恶性较小;

三、【辩护效果】

2016年12月14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由其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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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越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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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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