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委托代理人】
上海市建纬(南昌)律师事务所 万平律师(本人)
【案情简介】
原告在事故中受伤,鉴定为两个九级伤残,后续治疗费28万元。保险公司上诉称一审判决后续治疗费与伤残赔偿金系重复赔偿项目,应择其一支持,另存在护理费及营养费支持期限过长。
【本人办案思路】
1、梳理本案原告后续治疗费与伤残赔偿金的性质,尤其后续治疗费,分析清楚是针对原告何处伤情的治疗,治疗过程中是否会出现并发症,治疗完毕后是否会出现降低伤残的情形;
2、分析保险公司上诉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充分;
【审判结果】
1、胜诉。维持一审判决,同时支持原告伤残赔偿金与28万元后续治疗费。
2、驳回保险公司全部上诉请求,上诉费用5920元由保险公司全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