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律师亲办案例
单位未缴失业保险,辞退员工被索赔!
来源:王荣律师
发布时间:2007-03-10
浏览量:866

200210月,桂林市某有限公司招聘了倪某为保安员,向其收取了300元的押金,发放了制服,但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办理任何社会保险。后该员工以匿名的方式向桂林市劳动监察投诉,但还是让单位知道了,于是便对该员工采取了一些报复性的措施。单位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点下,为了辞职该员工并避免支付经济补偿金,便开始收集辞职该员工的证据。首先,安排其上通宵夜班了(从下午6点上到次日早上8点);第二步,颁布了严格在夜班睡觉的规定,否则予以辞职;第三步,就是安排其他员工监督该员工,一旦发现睡觉便报告主管和公司领导,让该员工写下承认睡觉并保证不再睡觉的的保证书。最终在两三个月内,累计发现倪某有四次睡觉(睡觉时间都在下半夜)。于是再0063月以书面的形式将该员工辞退。

该员工便以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向该单位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失业保险。在仲裁过程中得知失业保险不能补缴了,但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于是,改为有要求单位赔偿失业保险,工作四年,按规定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故仲裁机构裁决单位支付12个月的失业赔偿金,约3600多元,其他社会保险费按法律规定由单位补缴纳。

裁决后,倪某找到我咨询裁决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本人提供的咨询意见是,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费,因被辞退无法获得失业保险金,故应当由单位赔偿其失业保险金,按照广西的规定,应该是按两倍赔偿,仲裁裁决是错误的,同时考虑到单位起诉的可能性很大,建议倪某起诉到法院,争取主动。倪某变便委托本人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单位赔偿失业保险金8500多元。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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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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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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