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伯密律师亲办案例
《俩好友同来串门 因发生口角打架获刑》
来源:孙伯密律师
发布时间: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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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次区一男子闫某到好友张某家串门聊天,遇到朋友的好友李某也来串门,李某酒后无故对闫某进行辱骂殴打,闫某受轻伤。日前,安次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752218时许,李某到安次区某村张某家,见闫某与张某聊天甚欢,自己进门后,感觉闫某好像眼神不对,就与闫某发生口角,后李某用拳头将闫某打伤,致闫某左锁骨骨折,右侧2-6肋骨骨折,经法医鉴定,闫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上述事实,李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次区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因琐事与被害人闫某发生口角,以暴力手段致被害人闫某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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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孙伯密
  • 执业律所: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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