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海燕律师亲办案例
一起耐人寻味的劳动争议案
来源:畅海燕律师
发布时间:2011-07-31
浏览量:981

案情介绍:我的当事人在一家机械公司工作了将近十五年,平时加班时间很长,单位实行的是计件工资,他认为单位没有支付给加班费,要申请劳动仲裁。当事人手中只有一份胸卡,其他证据都没有,员工来时告诉我他已经申请离职了,单位也批准了。他要申请劳动仲裁,争取加班费,我看可员工银行发工资记录,确实工资很低,  为了多给员工争取一点利益,我当时还为员工申请了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而离职的补偿金。  没想到单位在举证期内拿出了一系列证据,说我方当事人是因为旷工开除的。同时拿出了单位的工资凭证,说明他们是给了加班费的。

    经过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认真分析研究,我提出了以下质疑:

一、单位说员工旷工,有无通知到我方当事人?

二、开除员工的依据是集团总公司的一份员工手册,而我方当事人当时就职于一家独立的法人公司,不是集团总公司,所以该份员工手册不适合我方当事人。

三、工资凭据上虽然说给了加班费,既然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劳动定额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加班工资给的是否合理?

。。。。。。

     单位急于应诉,在做证据时出了纰漏,被我方抓住,以致庭审哑口无言,最后希望调解,最终我的当事人得到较为满意的结果。

     同时提醒员工,离职批准后的申请最好要复印一份留存,否则,都交到单位,遇到劳动争议时,为节省成本,单位会以旷工来抗辩,不利于劳动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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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畅海燕
  • 执业律所:
    上海金一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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