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芳律师亲办案例
99%的犯罪证据也不能判决犯罪嫌疑人有罪
来源:张永芳律师
发布时间:2007-03-04
浏览量:185
  最近为一被东营市检察院指控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被告人作指控不成立辩护,此辩护意见被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此案件有两个被告,检察院把我的当事人作为第一被告起诉,结果,我的当事人被法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第二被告却被判处无期徒刑。(此案即是2002年5月发生在东营区史口镇为争天然气而打架致人死亡的案件。被害人家属上访到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市府、省高院、最高法院,可谓影响巨大)。在本案中我的被告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可能性很大,但并不是100%的一定,也就是说致死者死亡有可能是他人所为,新的刑法规定:疑罪从无,故检察院对我的当事人的指控不成立,如果检察院指控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事实成立的话,将被判处死刑。 
                                                       办案律师:张永芳
以上内容由张永芳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永芳律师咨询。
张永芳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好评数0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永芳
  • 执业律所:
    山东众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505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山东-东营
  •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