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涛律师亲办案例
武汉南湖松涛苑小区旁建垃圾站,城管局终审被判违法
来源:王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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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武汉市政府将建设环保型垃圾转运站列入十件实事之一,准备投资9000多万元新建16座新型“环保垃圾中转站”,具体建设由武汉市城管局负责。武汉市某区某小区的垃圾转运站就是其中之一。2008年6月中旬左右,武汉市城管局委托某区城管局在某小区西门口建设垃圾转运站,但并未告知当地居民及征求居民意见。某业主知悉情况后强烈反对,自发在小区门口组织集会,阻止建设单位施工,并与施工人员发生冲突,当地居委会及派出所多次出面协调未果。业主们又多次到某区政府及省政府信访,但都未得到满意答复。
其后某小区居民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选业主代表委托王涛律师对武汉市城市管理局违法建设垃圾转运站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王涛律师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和法律规定后,认为武汉市城市管理局在建设垃圾站时没有办理合法的审批手续,如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是征得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申请规划许可、申请施工许可等等。虽然该局涉嫌违法行政,但因涉及到市一级的行政部门,且是市政府承诺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历经了很多波折,如立案时受到阻挠,向业主施压要求撤诉等等。一审判决业主胜诉后对方又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前后历时大半年。值得欣慰的是,最终业主还是胜利了,法院给了一个公正的判决,确认了武汉市城管局在某小区门口建设垃圾转运站违法。
法院判决该案后,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武汉晨报》、《长江商报》等本市多家报纸、武汉电视台《都市写真》栏目及新浪网、搜狐网、搜房网等多家媒体都有报道。本案终审判决书还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网站上全文刊登。
王涛律师点评:本案的判决能够促进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建设垃圾转运站原本是为市民服务的,本身是一件好事情。但是行政部门必须加强依法行政的观念,无论在哪个地方建设垃圾站都必须办理合法的手续,否则就会涉嫌违法,甚至侵犯老百姓的利益,将好事做成了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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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王涛
  • 执业律所:
    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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