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律师、任新华律师接受湖南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湖南省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盛公司”)就企业改制中涉及到的500万元财务费用的相关问题接受咨询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