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丽律师亲办案例
留学生冲动打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律师为其成功辩护免于刑事处罚。
来源:郭德丽律师
发布时间: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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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某是一名90后留学生,放假回国探亲期间,因一次理发与理发店员工董某发生争执并厮打,果用拳头将董某鼻部打伤,致董某右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左侧鼻骨线性骨折,经法医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公诉机关指控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故意伤害罪。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案情,为其争取对方谅解,并为其成功辩护,最终法官判决果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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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郭德丽
  • 执业律所:
    大连正合律所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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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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