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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双倍工资)案例
来源:方尧律师
发布时间:2018-03-09
浏览量:5191

本律师在接触劳动案子中挑选出几个劳动类型的案子:

下面是劳动仲裁(双倍工资)案例:

 申请文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

被申请人:杭州某某橡胶有限公司

仲裁请求:

一、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39160元及经济补偿金人民币5340元(自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5月27日期间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以及申请人因此所产生的律师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人民币49500元;

二、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在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5月26日聘用期间的社会保险及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事实及理由:

2016年3月1日申请人前往被申请人处工作,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3560元每月。之后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且一直未缴纳社保。2017年5月25日,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因被申请人未缴纳社保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及缴纳社保,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

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贵委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江干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清单


项目

计算方式

金额

双倍工资差额

3560元*11个月=39160元

39160元

经济补偿金

3560元*1.5月=5340元

5340元

总计


44500元


现本案已经结案,双方律师经过几次谈判,明确了对方加上未付社保支付5万元,但后付某念及公司对其不错,主动要求降低金额。两方商议后,达成和解,江干区劳动仲裁委出具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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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方尧
  • 执业律所:
    浙江墨竹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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