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主页
马俊哲律师马俊哲律师
185-8887-6521
留言咨询
马俊哲律师亲办案例
拒不执行生效判决 被执行人被判拘役二个月
来源:马俊哲律师
发布时间:2018-03-06
浏览量:462
拒不执行生效判决 被执行人被判拘役二个月
 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近日,张某被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二个月。

据了解,张某与王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王某起诉到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该院经审理判决张某归还王某35万元。该判决生效后,张某偿还了12.5万元。张某名下有多套房屋和车辆,其有能力而拒不偿还剩余款项。王某无奈向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3月,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张某名下房产。但张某及其家人拒不从已查封的房屋中搬出。该院以张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侦查。后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2018年1月张某履行了剩余款项,并取得王某谅解。

法院认为,张某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发后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本案在审理期间张某已履行执行义务,并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
以上内容由马俊哲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马俊哲律师咨询。
马俊哲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127039好评数851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之二保利威座大厦北塔28楼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马俊哲律师 地铁站是珠江新城站 在高德置地的出口地铁站是珠江新城站 在高德置地的出口
185-8887-6521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马俊哲
  • 执业律所: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821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85-8887-6521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号之二保利威座大厦北塔28楼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马俊哲律师 地铁站是珠江新城站 在高德置地的出口地铁站是珠江新城站 在高德置地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