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经典案例: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200万,她被判5年6个月
作者:王宏菲 更新时间 : 2018-03-05 浏览量:327
王宏菲律师l刑事辩护经典案例: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200万,她被判5年6个月
基本案情:
2013年3月被告人陈某、赵某二人经商议,由陈某前期垫资在灵宝市成立商贸公司,并任赵某为负责人。以对外宣称投资高速公路、宾馆等项目,使他人进行投资,由陈某将吸收得来的资金以高息对外放贷,赚取利息差,截止2014年9月案发,非法吸收存款534人金额8210.5万元。本律师接受赵某的家属委托,为赵某进行辩护。
法院判决:
判令被告人赵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证据线索:
1、空白合同涉及174万元;2、积极退还98万元
律师点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频频事发,此类案件的卷宗非常之多。本律师介入后,通过对卷宗的内容进行归类,硬生生从总金额中扣除272万元,为当事人后期的量刑奠定基础。刑事案件的细致入微,就是对当事人最大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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