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玲律师亲办案例
拍卖行合同诈骗罪之缓刑辩护
来源:龚玲律师
发布时间:2018-02-25
浏览量:511

案情回顾:

某某上海艺术品鉴定公司成立以来,以从事艺术品拍卖为营业范围。主要通过虚构藏品的鉴定价值,收取鉴定费,展览费来诈骗受害人的服务费。涉嫌罪名为合同诈骗罪。

此类相关案件中,业务员以达到2万元营业款为基准决定是否构成犯罪。而管理工作人员,包含财务,行政管理,市场部工作人员等,也会因为参与了该诈骗行为以共同犯为案由被移送起诉。

本辩护律师的委托人是从事后勤工作岗位的从犯。

律师介入

律师从侦查阶段开始,争取为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然而因为案情复杂,主犯均在逃,为避免影响侦查,嫌疑人终究未能被取保。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由于本案涉及刑期较长,可能判决三年以上。因此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着重从嫌疑人从事的具体职业,分工内容入手,认为嫌疑人在整个案件中所起的作用非常小,可以免于起诉,尽量为其争取权益,希望能变更羁押措施。

然而,综合整个案情,嫌疑人最终还是被移送审判 。

法院审判阶段:

律师第一时间和法院联系,要求变更普通程序,争取还原整个案情始末而为嫌疑人争取最大从轻的可能。

案件结果: 适用缓刑!

经过两天的庭审,以及同案犯的供述,嫌疑人在本案中的作用得以明确,再通过一定程度的退赔,最终,被告人被判决适用缓刑,也是众多同案犯中唯一被判决适用缓刑的。

律师总结:

世上没有不可能的事情,在于,是否用心研究案情的每一个细节;是否用心去为委托人争取权益!

法律不是一部冰冷的机器,法律是建立在社会各种现象的基础上,融合情与法的综合体。律师办案,也不仅仅是借助丰富的书本理论知识,还在于综合办案能力。

龚玲律师

20182月编辑于

上海科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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