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立亮律师亲办案例
配货站丢货理赔60%
来源:耿立亮律师
发布时间:2011-07-22
浏览量:1932

春节前腊月28深夜,我接到一个急促的电话,称其在某配货站配往山东的一车玉米丢失。我马上指导当事人先报警,然后指导当事人如何搜集保留证据。春节过后的第一天上班,一大早当事人就敲响了我办公室的门。拿着我让他搜集的证据找到我,详细给我描述着案件经过。通过详细的聆听描述,分析证据,通过网上搜索类似案例,发现配货站丢货后大多判例只判决配货站赔偿30%。因为我国物流行业很混乱,所谓的配货站只是居间人。因此货主在丢货后大多吃了哑巴亏。接受委托后,我经过反复研究货运合同,公安机关对配货站工作人员的询问笔录,发现本案在合同订立之初,货主就从未露面。只是通过电话委托给配货站然后配货站找到车主并带货主与车主签订了货运合同。这显然已经超过居间人的居间业务范围,更符合委托合同的要件。确定思路后以委托合同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周密计划,又搜集了一些相关证据。通过庭审和代理词向法官详细论述了我的观点,最后终被采纳。获得60%的赔偿,现在本案已经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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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冶金北路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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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耿立亮
  • 执业律所:
    河北正杨律师事务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5*********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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