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蕴仪律师亲办案例
黄律师教你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来源:黄蕴仪律师
发布时间:2011-07-11
浏览量:548

Q:李先生现将自己的一套空房子租了出去,但是,当初与租户签署的合同上并没有提到物业管理费由谁支付的问题,导致在交付物业管理费的时候,双方都拒绝支付。现在,王先生一口咬定租户耍无赖,认为谁住房子谁交钱是理所应当的。 (×)

关键词:协议!若在签署租房合同时,没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费由谁支付,一般情况是,谁拥有物业就由谁来交付,因为物业管理合同最开始是房主本人签订的。另外,普通的租金应当都含有物业管理费的。
 
提醒:物业管理费不像水电费等肯定是谁使用谁付费,很容易出现纠纷问题,建议以后在租房合同中写明物业管理费由谁支付,从而避免纠纷发生。
 
Q:黄阿姨想用自己居住的88年建的老房子申请贷款,向多家房屋中介以及银行咨询后发现,有的地方说能贷,只不过金额十分有限而已,可有些地方则明确表示不能贷款。 (√)
 
关键词:房龄!用住房抵押贷款,一般情况下,房子越老贷款越难。因为,借款方要根据实际考察下来的情况,综合现有房屋的房龄,加上申请贷款的年限之和至少要40年以下。
 
Q:金先生租房的合约还没到期,因特殊情况就决定提前解约了。当初租房合同约定的是,“违约者须双倍返还押金,并赔偿租户合理损失”。租户押的是2个月租金,也就是赔偿租户四倍的押金,可租户却提出了,现在租房价格越来越高,合同上明明表示“赔偿合理损失”,理由是他咬定余下几个月,还得外出租房,其中的差价就是所谓的“合理损失”。 (×)
 
关键词:合同!出租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倘若当初你们之间已经约定好了赔偿办法,那么按照《合同法》的“有约定从约定”原则,也就是尤先生只需付清4倍的房租押金款额后,根本不需要再向承租方支付其他赔偿费,租户提出的其他赔偿要求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提醒:若是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记得一定要签订一份“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以防将来又发生扯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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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黄蕴仪
  • 执业律所: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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