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静律师亲办案例
熊孩子玩网游充值2万多元,律师帮家长成功追回
来源:孙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7-12-06
浏览量:809

未成年孩子上网玩游2万多元,律帮助家长成功追回

【案件概况】

11岁的孩子,两个月内玩游戏买钻就花了20345元。委托人介绍,孩子偷偷背下了微信支付密码,拿着她手机玩手游,共有81条交易记录,最多的一次2000元,最少的一次10块钱,共消费22345元。

委托人对银行卡钱款莫名减少的事情,十分重视。随即到开户银行查询交易明细清单,发现收款方为东莞市xx有限公司。后在委托人的再三追问下,孩子终于承认他确实偷偷在手机上玩了两款网络游戏,确认是家里的孩子玩手机游戏时钱被扣除了。但孩子表示“我以为扣划的虚拟货币,并不知道扣的是妈妈绑定的银行卡里的钱”。

【家长自行交涉】

委托人认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希望游戏收款方能考虑到这一事实退还部分金额,但这一要求遭拒,游戏客服表示钱款无法退回。


【律师交涉成功退费】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我即以律师的身份先行与游戏开发公司、运营公司、收款方三方取得联系,沟通退费事宜,但均遭拒。

随即,便以律师及律所名义,分别向上述三方公司发出律师函,明确我们的要求,以及要求退费的事实及法律依据。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1个月左右的调解沟通,游戏开发公司及运营公司先后退费18600元。


【律师说法】
11
岁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大额金钱交易需要经过监护人的追认。“未经家长同意,那肯定是不行的,对方应当退款。但是,如何举证是孩子行为而不是成人行为,是这事的难点。”
《民法通则》的规定:

a.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如果孩子“窃取”父母银行款项进行网络交易属实,这种行为就涉嫌违规,针对这种诱骗或者欺诈未成年人进行的网上交易,如果父母对这种行为事后不追认的话,可以以自己的小孩收到诱骗或者欺诈为由,要求撤销这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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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孙静
  • 执业律所:
    河南竞远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11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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