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荆律师亲办案例
夫妻成仇人,岳父被送入牢
来源:张荆律师
发布时间: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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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上大学时在网上认识了现在的老公,确切地说,是前夫梁某。梁某比赵某大十一岁,当时已参加工作。涉事未深的赵某对梁某说的每句话都相信,也从来没有想过三十多岁的梁某为什么没有女朋友。父母对梁某并不看好,多次劝阻赵某要慎重考虑。但赵某对梁某已经铁了心,大学一毕业就来到北京梁某的身边。赵某父母只有赵某一个独生女儿。对女儿认准的女婿虽不同意也只好接受。梁某家的经济条件并不怎么样。购买婚房时,赵某把自己工作后仅有的全部积蓄也都交给了梁某。之后从房屋的装修到家庭日常用品,全都是赵某父母家安排资助。

结婚一年后,赵某怀孕,但胎儿并没能留住。此事成为两人矛盾爆发的导火索。在赵某流产休养期间,梁某常常埋怨赵某,认为是赵某的原因。对赵某的身体不管不问。赵某父母心疼女儿,从南方赶过来照顾女儿的身体。梁某此时一改结婚前向赵某父母借钱时的态度,对赵某的父母口出恶言,扬言让岳父母“滚”!做父母的为了女儿忍气吞声,目的是希望两个年轻人能好好过日子。但事情并没有好转,之后赵某和梁某再发生冲突时,梁某时常动手欧打赵某。对赵某感情越来越冷淡。赵某的父母看不下去了,想跟梁某好好谈一谈。也许梁某早就想好了自己的打算,对赵某父母的态度很不恭敬。几句话过去就话不投机了,梁某对赵某的父母即动起手来。两家人的矛盾彻底爆发,梁某和赵某的父亲扭打在一起。事后,在派出所调解时,梁某和赵某的父亲达成调解协议,互不追究责任。谁也没有料到,几个月过后,公安部门传唤了赵某的父亲,原因是梁某对自己的伤情做了鉴定,结论是达到轻伤。梁某要求追究赵某父亲的刑事责任。赵某父亲清楚地记得,当时互欧时,梁某是没有伤情的,至于梁某后来怎么出了轻伤,他百思不得其解。在刑事案件庭审时,梁某一字一句地说,他必须负刑事责任,必须坐牢!

回顾这几年来,赵某家所有的噩运都是从赵某和梁某结婚开始。赵某的爸爸明知自己没有将梁某打成轻伤,但他却找不出证据能证实自己的清白,为此付出了八个月的牢狱之灾。老两口辛辛苦苦攒的养老钱,全部资助了女儿结婚的家用,但都是现金给付,也无法主张返还。

在赵某的案例中,其实是由于双方了解不够。赵某对梁某曾经的经历并不知情。在双方发生矛盾后,本来只是家庭纠纷,最终上升到了刑事案件。而在赵某家对梁某结婚资助的经济帮助中,因为都是现金给付,因缺乏证据,在双方离婚时无法得到法庭的支持。一出因了解不够的婚姻,让赵某的父母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法条链接: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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