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罪轻辩护
作者:姚庆伟 更新时间 : 2017-11-16 浏览量:252
2016年3月22日,潘某案发时20岁,年轻气盛,血气方刚,再一次和朋友去KTV消费娱乐期间,因琐事和别的消费客户发生口角,进而互相斗殴,在打斗中造成被害人宋某的人身伤害轻伤的事故,随后案发,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其家属焦急万分,最后找到本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接受委托后,本律师积极和公检法机关沟通,回见当事人、阅卷、调查取证,提出各种罪轻的法律意见和撰写辩护意见等,提出有力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当事人对案件结果满意。折抵刑拘时间,被告人很快走出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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