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杨贵律师亲办案例
吴××诉陈××离婚纠纷案
来源:郑杨贵律师
发布时间:2017-11-11
浏览量:184

案件描述:(2017)赣1121民初2777

原告吴××和被告陈××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没有建立起稳固的夫妻感情,争吵不休,且被告有比较严重的暴力倾向经常对原告拳脚相加,长此以往,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挽回可能,原告遂诉至上饶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婚姻关系,但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

办案过程:

本案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但办案工作量较大,办案时间较久。中间出现被告无法联系,双方对子女等存在较大争议等问题,法院经多次调解都无法达成合意。本人总结对于离婚案子,需要律师与当事人间充分的沟通,即使是与本案无关的情节,也要让当事人充分表达,宣发情绪,律师更不能仅凭法律关系果断替当事人决定某事,否则当事人可能对你产生不信任感,或者将婚姻失败的情绪转发给律师。出庭协商调解,必须让当事人本人参与,往往双方大吵一架比律师调解多次都有用,因为无法达成和解意向多是由于当事人的情感胜于理智。所以离婚案子看似不复杂,但是律师所要做的工作是很多的。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点评:

第一次诉讼就可以把婚离掉吗?如果没有确凿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就怒气冲冲提起离婚诉讼,结果自然是判不离,此时你只有吃惊与无奈:原来结婚不易,离婚也难。法院对待离婚问题很慎重,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解体,意味小孩心灵可能遭受重创,意味对财产的重新分配。不轻易判离婚,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司法实践的原则之一。弄清这个问题,有助于当事人理性考虑是否提起婚姻诉讼。法律在鼓励提供稳定团结的婚姻关系的同时,也保障离婚的自由。第一次离不掉,自第一次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提起诉讼,没有特别原因,法院一般都会判离是。这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你不断提起离婚诉讼,证明夫妻之间确实没感情。可以说,第一次不准离婚的判决,是作为第二次离婚诉讼的最有力证据之一。如果第一次在没有任何证据之下的离婚诉讼,你的律师跟你说“判离绝对没问题”或根本没有跟你明确说第一次是否能离得掉的问题,此律师的职业道德就有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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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郑杨贵
  • 执业律所:
    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6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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