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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聪聪律师亲办案例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该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来源:王聪聪律师
发布时间:2017-10-31
浏览量:624

李某等人在某省某报社从事投递员有十余年不等。工作期间,每天上午7:30上班,上午送报纸,下午到客户家里订报纸,收旧报。无论严寒酷暑,都坚守在工作岗位,任劳任怨。 开始工资待遇还不错,而且报社给胡某等人购买社保,他们都认为这还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非常热爱这份工作。随着纸媒行业衰退,李某等人的工资待遇一路下滑,甚至每个月只有三四百块钱,但是李某等人考虑到年纪都有五十岁左右,把一辈子的青春都奉献给了报社,报社也在给他们缴纳社保。他们送了一辈子报纸,走出社会很难再找到一份其他的工作,为了维持生计,即使工资低,也一直在报社继续工作。但是报社只靠传统纸媒无法继续生存下去,于是考虑转型。对于李某等人年纪稍大,但是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投递员,只能遣散。给每个人发放的补偿金非常的少。李某等人认为自己的青春年华都奉献给报社,报社给的补偿金过少,李某等人都不同意。报社不再给李某等人续交社保,也不给李某等人安排工作。李某等人不知道如何是好。随后,李某等人到司法局,希望司法局给一个解决办法。司法局考虑到人数众多,且李某等人属于弱势群体,于是推荐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经验比较丰富的王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王律师了解案情后,鉴于李某等人不想继续这样下去,就遵循李某等人的要求,鉴于报社的违法行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随后,王律师替李某等十多人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报社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当地最低标准补齐工资,以及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庭审中,王律师就报社列出搜集出的一系列的证据证明其违法行为,开庭后,仲裁委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为了促成调解,王律师给对方、对李某等人多次做思想工作,但是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眼看仲裁委的审理期限马上就结束了,仲裁委最后一次组织调解。

王律师为了把握最后一次的机会,从早上八点多,一直调解到下午四点,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李某等人当场拿到了部分补偿款。李某等人为了感谢王律师,特意赠送“律师典范、尽心尽责”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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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王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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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11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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