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某某于2014年4月22日下午在其出租屋贩卖1KG病毒给同案另一被告人冯某,冯某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冯某的协助下,同年4月23日司徒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其出租屋内搜获了病毒2279.54g以及其他种类毒品共计约4KG毒品。因司徒某某为毒品再犯,又是累犯,法院一审仍以罪行严重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司徒某某家人委托刘律师进行二审上诉辩护,在一审未介入,二审改判几率低及被告人有从重处罚情节且在对毒品犯罪从严从重的法治环境种种不利情况下,可谓困难重重。但刘海辉律师团队通过多次会见、以大量的案例检索和丰富的刑事案件经验为被告人制定辩护策略。
最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听取了刘海辉律师辩护意见,综合参考后二审终审改判死缓。刘海辉律师辩护策略的成功,使得被告人免于死刑立即执行改判死缓,成功完成保命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