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辉律师亲办案例
谢某离婚纠纷案
来源:刘海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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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与袁某于2006年12月4日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婚后育有两个儿子袁某一、袁某二。婚后谢某与袁某感情出现矛盾,感情破裂。

谢某第一次起诉离婚,袁某因想避免谢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同意离婚,因不存在感情破裂的证据下第一次诉讼离婚不成功。

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继续进行第二次诉讼离婚,并成功在法庭上促进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离婚,并为当事人谢某争取到最大利益,成功为谢某取得112万元的分割共同财产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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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刘海辉
  • 执业律所: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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