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辉律师亲办案例
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刘海辉律师
发布时间:2017-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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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是一名老实的广州街坊,徐某与张某于2012年1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转让合同标的达人民币一百四十五万元的商铺,但由于徐某没有法律维权意识,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明确交易的最后期限。实际履行的过程中,张某恶意拖延履行合同,迟迟不交付购房款。

本律师采取发律师函,起诉等诉讼策略,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某在调解协议签订后15日内向徐某付清购房款,并赔偿人民币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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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刘海辉
  • 执业律所: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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