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是一名老实的广州街坊,徐某与张某于2012年1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转让合同标的达人民币一百四十五万元的商铺,但由于徐某没有法律维权意识,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明确交易的最后期限。实际履行的过程中,张某恶意拖延履行合同,迟迟不交付购房款。
本律师采取发律师函,起诉等诉讼策略,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某在调解协议签订后15日内向徐某付清购房款,并赔偿人民币九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