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江苏某公司在新疆英买力工程施工时,协调分包商库车县某某工程信息服务部借款给另一分包商徐州某工程有限公司,由江苏某公司以担保的方式直接向库车县某某工程信息服务部出具书面借条。事后,徐州某工程有限公司并未还款。由于本案部分证据原件丢失、证据链断开,我建议江苏某公司与原借款人库车某某工程信息服务部签订权利让与协议,将证据链重新链接,江苏某公司以债权受让人的身份起诉徐州某工程有限公司,本案得以在法院成功立案。案件审理过程中,徐州某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某公司最终达成还款协议,21万元欠款全额收回,时隔多年的三角债务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