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传飞律师亲办案例
辩护李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判处缓刑(2017年度)
来源:薛传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29
浏览量:439

辩护李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判处缓刑(2017年度)

【审理法院】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委托辩护人】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薛传飞律师(本人)

【案情简介】

2017年4月——5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在西湖区某网络公司期间,被告人在该公司内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得的该公司会员信息约×百条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千元。

后李某等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古荡派出所于2017年6月×日刑事拘留,羁押于杭州市西湖区所。后亲属得知案件严重性委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重案部薛传飞律师为其辩护。

【承办过程】

2107年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严打期间,同案嫌疑人未全部归案,能否成功取保?

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多次前往杭州市西湖区看守所会见了李某,并积极地向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了解案件情况,并提交了有针对性的专业法律意见书。在承办律师多方了解案情并积极沟通之后,认为李某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并适时提出了取保候审申请。经过律师的多方努力,李某于7月7日被成功取保候审。

成功取保仅是案件成功的第一步。后经辩护人的努力,认为被告人李某所侵犯信息内容较为单一,个人信息量小等针对辩护意见,并向西湖区检察院提交了法律意见书,辩护人认为判处缓刑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故检察院最终同意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判处缓刑。

【审判结果】

判处李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李某对办案过程中律师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敬业精神表示十分满意!

【附: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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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薛传飞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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