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腾锋律师亲办案例
※2009年承办首例适用《物权法》裁判房产占有侵权案反败为胜
来源:汪腾锋律师
发布时间:201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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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承办首例适用《物权法》裁判房产占有侵权案反败为胜原告白XX诉被告王X仕房屋占有侵权案,诉争房屋位于南头龙屋新村,系历史遗留违章建筑。案件本身所涉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大量历史事实亟待查证,系重大疑难案件。汪腾锋主任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及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丰富经验技巧,使作为被告的委托人王X仕完全占据了主动,取得了明显的优势。整个办案过程一波三折,每每山穷水尽总能妙手回春,最终在铁的事实和法律的雄辩面前,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王某感激万分,特制锦旗书写“侠肝义胆法术精湛,官司常胜实为大状;维权护法不畏强势,声名可碑确似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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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汪腾锋
  • 执业律所:
    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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