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侠律师亲办案例
重婚老板被妻控告 男女双双犯罪获刑
来源:刘志侠律师
发布时间: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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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家科技电脑公司老板,因背着自己的妻子与他人同居,并生育一子,而被妻子告上法庭。近日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老板做出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对女方做出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的判决。

老板王强,由于在其妻子的努力下,公司的经营状况才得以好转,然而令其妻意想不到的,自2015年王强已与上门推销保险的华芳“热恋”上,而华芳明知王强有配偶,仍以夫妻名义与其同居生活,去年2月,并和王强共同生育一子。同年8月,王强的妻子得知上述事实后,将王强和华芳一起控诉到检察机关,经立案侦查,王、华俩人确已构成重婚罪,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强在与配偶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人华芳明知被告人王强与配偶处于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俩人仍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生活,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现鉴于二被告到案后交代态度好,酌情从宽处罚,并可适用缓刑。

律师说法:重婚案件到底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重婚案件就其本质而言应属于公诉范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由此看来,重婚案件可由被害人提出,也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重婚案件如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然后,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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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志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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