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传飞律师亲办案例
(真实案例)涉嫌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二罪:最终只按盗窃罪一罪的法定最低刑判处
来源:薛传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7-07-29
浏览量:354

涉嫌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二罪:最终只按盗窃罪一罪的法定最低刑判处(真实案例)

【案情简介】

被告人杨某19岁,年轻爱上网,在网上学会了“FD”抓包软件的操作,且结识了很多年龄相仿的朋友。在网络和QQ聊天中消磨时光。2017年1月初,杨某玩手机时看到QQ群中有人说杭州某公司APP软件存在漏洞。杨某叫醒隔壁的朋友彭某想让其帮自己一起操作电脑利用“FD”插件侵入服务器窃取账户资金。但因彭某的条件所限二人未合作成功。后各自进行操作并不时沟通、交流,后杨某成功获得12万余元,并存入个人支付宝账号。因APP漏洞存在,短短几小时时间,浙江公司损失达百万之巨。公司报案,杨某等十余人于2017年2月先后被西湖区公安分局局刑事拘留,羁押于杭州市西湖区看守所。

后西湖区公安分局指控:杨某涉嫌盗窃罪(数额巨大),传授犯罪方法罪,并要求依据二罪审查起诉。

杨某家属委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薛传飞律师刑事重案团队承办本案。刑事重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多次前往西湖区看守所会见了杨某,并积极地向公安机关了解案件情况,分析涉案罪名及相关案情。与检察院、法院多次就案件定罪、量刑、适用程序等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并就关键问题书写《法律意见书》阐明自己的观点并提交。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本案,团队律师在庭上积极为被告人杨某积极辩护,其辩护意见得到了庭审法官的采信。

【案件结果】

1、检察院阶段:成功去掉:传授犯罪方法罪(法定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即原本的二罪,仅剩盗窃罪一罪。

2、法院阶段:虽涉案金额12万属于金额巨大,法定刑3年以上10年以下,但经多方面努力,最终判处最低法定刑3年

被告人杨某及家属非常满意。

本案不但判决刑期最低,程序上也为其争取提前到监狱服刑可以减刑、假释(有条件提前释放)的宝贵机会。

【案件评析】

本案因杨某年轻,存在侥幸心理,法律意识淡薄,才发展为刑事案件。作为其辩护律师,首先安抚年轻的被告人心里,且需让其懂得事情的严重性,要求必须积极配合办理案件,为其分析各个阶段的案件发展及对定罪量刑的影响,各个阶段需要注意的事项,并积极配合办理案件。团队律并在全面了解案件的综合背景后,应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和沟通协调策略和技巧处理案件关键环节。在本案没有特殊从轻、减轻情节的情况下,不仅可以将当事人的权益争取到最大化,为其将刑期缩至最短,也给被告人创造早日回归社会的机会。

一时的错误不可怕,只要肯回头。浪子回头金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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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传飞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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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薛传飞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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