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告李某驾驶出租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张某在本市市中心一个十字路口相撞,出租车前部直接撞到电动车左侧,造成张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李某负全责,张某无责。后张某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为此产生医药费7万多元。在治疗终结后,双方就民事赔偿数额协商未果,张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委托相臣律师事务所卢彦民律师代理后,依法获得12万元的赔偿款项。该案非常曲折,历时两年半之久,经过两次一审,两次二审以及天津高院的再审,张某获得胜诉。
卢彦民律师代理此案后,根据张某的伤情,认为诉前鉴定对张某比较有利,于是通过律师事务所为其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其伤残等级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构成伤残等级十级。该案进行诉讼阶段后,李某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原告诉前所做伤残等级鉴定不成立,申请重新鉴定。卢彦民律师提出,被告异议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最终法院认为被告李某的此项异议不成立。
审理中,李某认为张某的伤情并非其交通事故所致,申请因果关系鉴定。卢彦民律师通过提供事发时原告的诊断证明和核磁报告,住院病案等所有病例材料均能证实系本次交通事故所致,最终,李某提起的因果关系鉴定被法院驳回。
【律师心得】
相臣律师事务所卢彦民律师介绍,本案经过了极为漫长的诉讼程序,经历了一审、二审、重审、第二次二审,以及最后的再审程序。在这个案件的办理中,代理律师最大的心得就是,作为办案律师一定要求律师自身掌握多学科的知识以及提供完整的证据材料,才能使得案件有很好的结果。一般的交通事故案件并不涉及到法律疑难问题,但是在组织证据材料以及对伤情进行因果关系鉴定等方面,往往涉及诸多的医学知识,这也需要律师要掌握多学科的知识,只有如此,律师办理的案件才能经得起考验,本案最终经过五个阶段,最终能够胜诉恰恰说明了这一点。律师工作只有严谨才能将律师工作做得更好,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城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