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5年6月,程某在某工地干活时,从8层高的建筑架上摔下,致右小腿粉碎性骨折,事情发生后,雇佣其的劳务公司立刻报警,将其送至医院抢救,前期该公司承担了医疗费用,但自程某出院康复期间,该公司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程某无奈请求法律救助。
1、姜律师在接待程某询问了事实经过及其伤情后,认为程某家庭贫困,经济较差,符合法律援助标准,因此建议其办理相关证明,申请法律援助。
2、案件方面,姜律师认为程某如果要起诉该公司索赔,首先双方之间的关系,并非劳动合同关系,而应当是一种劳务关系,对劳务关系,不受劳动仲裁前置制度的约束,可以直接考虑以人身损害案由去法院起诉。其次,程某应当提供在该单位雇佣其从事建筑工作的事实,因此建议其多方面搜索证据,最后,程某的伤情,极有可能构成伤残,因此应当及时申请伤残鉴定,以固定损失。
3、程某根据以上建议,收集了相关证据,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对方公司态度逐渐软化,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