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钱不还,起诉对方但其没有财产偿还,律师多方协商以物抵债终圆满解决
来源:姜波律师
发布时间:2017-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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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5年某公司向毛某及其亲属先后借款三次,共计70余万元,约定1年之内偿还,后借贷合同到期,该公司未能如期还款,毛某多方索要无果,遂起纠纷。
【承办过程】
在索要无果的情形下,毛某带齐相关资料来我所咨询,姜律师仔细查看借款合同、收据等有关材料,并询问了合同签约的相关细节等问题,认为毛某证据十分充分,因此建议毛某可以先行起诉,至于毛某担心的执行难问题,可以先立案之后,查询对方财产信息,然后再规划诉讼的方向。
【案件结果】
在姜律师的查证下,查到对方正在开发某区的楼盘,并正在建设过程中,在对方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姜律师建议可以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用债权来换取该公司开发的房产一套,后姜律师先找到了承办法官沟通,又与该公司领导多次沟通,终于得到对方的认可,双方达成了调解。因毛某并非郑州本地人,毕业之后待在郑州打拼,房价一直上涨,他一直对购房持观望态度。该房产所处地段位置十分优越,用债权充当购房款,这样既圆满解决了债权债务纠纷,又给毛某找到了合适的居所,毛某对此很满意。
【办案总结】
民间借贷类案件,一般借贷事实都比较清楚,大部分案件的难点在于,打赢了官司,却得不到有效执行,于是有了“打官司白打”的怨叹。这就要求律师在执业办理案件时,要多方沟通,寻求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案,案结事了,是最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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