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明生律师亲办案例
大儿私下要求父亲将房产转让,儿女亲情面临考验
来源:卢明生律师
发布时间:201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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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月前,我应北京广播电台的邀请去作一老年人赡养的法律宣传节目,节目之后听众张老汉通过咨询热线向我打来电话求助。

 
     电话中,张老汉直呼救命,哭述自己行动力不便,双目严重弱视,有五个子女却无人管他送他去医院。自己因为糖尿病恶化双脚已开始腐烂,大儿子虽与自己同住,却不管自己死活。他想自杀。
 
     听起来情况非常紧急,我带着助手当即赶往张老汉家中,为防止出现其他意外,我又约了几个记者一同前往。
 
      好不容易等着张老汉开了房门,情况确实比较糟,张老汉一手柱着拐,一手摸着墙艰难地挪动。我们扶着张老汉坐下后,张老汉又向我们看了开始化脓的双脚,脚肿得根本无法穿鞋。见此情形,我马上报警,请求警察协助。警察很快赶到现场,听到动静后的张老汉大媳妇亦从社区内公园回到家中。我向民警反映了我所了解的情况,民警当即责令与张老汉同住的大儿子立即回家送老人去医院。因未发生严重后果,民警未对张家大儿子作出处罚。张老汉的病情得到了救治,但问题并未解决。
 
四子女拒不赡养老人 缘于张老汉与大儿子的售房约定
 
     张老汉的老伴去年底刚刚去世,因子女平时工作都较忙无瑕照顾老人,便商量着将张老汉送到了市内一条件不错的养老院。然而住了不到一个月张老汉就由大儿子接回了自己的家中,大儿媳亦搬过来一起照料老人的生活。此后,四个弟妹便与大哥、父亲断绝了来往。因为张老大与张老汉约定将房屋以一个较低的价格卖给他,此后老人与自己一起生活,并由自己照料老人的生活。张老汉不知怎么就答应了大儿子的要求,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便约定的房价款却一个子都没拿到。
 
     很快,因为张老汉病痛较多,对他的照料便没有刚回家时那么好。而张老汉呢则一直要求大儿子将房款给自己,被各种理由推脱,两人关系恶化,便有了开始的一幕。
 
恶意转让房产 显然无效
 
     二天后张老汉再次向我求助,请求将房产改回自己的名字。他哭着说自己做了一件傻事,破坏了与其他子女的关系,让自己的晚年过得如此凄惨。
 
     考虑到老人的特殊情况,我决定先帮他与其他子女联系,确定有人照顾其生活,再处理产权的问题。
 
     经与其他四个子女联系,他们均表示父亲从养老院回家后的遭遇并不清楚。他们认为既然老大讲低价买房并照顾老人日后的生活,他们不持异议。并且父亲有退休工资,有社会保险,根本不用花自己的钱,只要有人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就行了。老大既然答应了,就要做到。
 
     当我提出张老汉将房子卖给张老大实际上侵犯了他们的继承权时,他们表示并不在乎这点钱,只要老大能照顾好父亲的生活,他们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但现在父亲对老大的照顾有异议,他们也会商量一个办法照顾老人。
 
     老人的问题得到解决,我便去找张老大,希望能妥善解决此事。张老大向我提出卖房是父亲同意的,有合同为证,父亲也签了字,产权证也办了。并给我看了购房合同,但出乎我意外的是,购房人竟是他的儿子张小毛。当然不管是谁,此份购房合同均应无效。
 
     张老大对于我的观点很是激动,我让他慢慢听我分晰:
     第一、张老汉并无转让此房产的资格。虽然房屋的产权人是张老汉一个,但这个房屋属于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张老太去世后,其五个子女及张老汉均有继承权,也就是说这房子并不张老汉一个人的。现在他将房屋卖给了你儿子,显然侵犯了其他子女的利益。
      第二、卖房并不是张老汉本意。虽然张老汉在合同上签了字,但非常潦草,一方面他视力极度弱视,根本无法看清合同内容;另外他正处于病痛当中,急需有人照顾。张老汉反映是你逼着他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否则就不给买药。
     第三、房款你到现在一分钱都没付,明显是欺诈。
 
     上以情形起诉到法院,肯定要撤销这份房屋买卖合同,到时你肯定要被别人笑话。听了我的分析,张老大开始蛮横的态度立即发生转变。甚至委屈地说,自己也是上当了,现在要退房,但自己为了办产权证却花了几万元税费,这损失不是大了吗?
 
     鉴于他们之间的特殊亲属关系,我与他四个弟妹联系看能否协商解决。一,侄子是无辜的,不要搅进大人间的纠纷中;二、毕竟兄弟一场,不要把关系搞僵。经商量,四弟妹为了照顾父亲的感受,极早将房产过户回他名下,愿意分摊原来房产过户的税费。大哥应及时带着张小毛将房产过户回父亲。
 
     最后,各方签定协议,由张小毛将房屋赠回张老汉。张老汉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后记]前后涉及两次房产过户,交纳的税费五、六万元,最后的结果则是房产的权属原本应由父亲及五个子女共同享有,现在则变成了父亲一人的产权。而其实这个产权对于这位颤颤微微的老人来说根本没有什么意义,但对于这个家庭来说,则维系了儿女亲情。若老人日后能安心地离开这个人世,对于子女来说,花这几万块钱就真值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怜天下子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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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卢明生
  • 执业律所: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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