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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如何把握和解最佳时机
来源:卢宏旺律师
发布时间:201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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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的诸多刑事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确切来讲属于民事案件的范畴。这类案件大多数涉及民事赔偿及刑事案件谅解协议的谈判。有些人认为,这类案件没有太多技术含量,可以自己谈判,不用请律师,只要把握尽可能多主张数额不亏就行了。其实不然,这种想法往往导致错过最佳的调解时机,不但受害人遭受伤害,民事赔偿上也不能得到满意的赔偿。

2015年代理的一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尤为典型。基本案情如下:受害人的土地被当地政府违规征收,村委会被违法撤销,土地闲置多年荒芜,受害人同村村民在2015年春对荒芜的土地复垦,但与当地政府签订土地代管协议的被告人出面阻拦,与包括受害人在内的村民发生冲突,导致受害人当场死亡。受害人亲属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提出了巨额民事赔偿,但由于差距过大,最终无果。

经朋友介绍,受害人家属找到我,深入了解案情后,双方签订代理协议。在详细了解案情,分析案件各方的关切点后,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对检方的起诉意见中被告人的罪名及案情细节提出我方意见,并追加发包方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在平衡各方利益基础上,代理人把握最后的时机经与委托人协商提出符合法律规定及现实情况的赔偿数额,最终达成了委托人满意的赔偿额。

经过本案,我认为受害人或其亲属有接受和解赔偿意愿时,一定要把握时机,深入理解法律法规,权衡各方实际情况,争取己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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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卢宏旺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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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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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0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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