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随着我国私家车辆数量巨增,据官方统计2014年南京的车辆保有量已超过200万量。平均每个四个人就有一辆,伴随而来的就是交通事故频发。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大致分为四种(1)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2)交通肇事罪 (3)危险驾驶罪 (4)危害公共安全罪。除了第一种是民事案件其它均属于刑事案件。小编今天分享两则本人代理的交通肇事罪,法院判决缓刑的案例。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案,最终以调解结案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案
【 审理法院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 诉讼地位 】 被告
【委托代理人】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潘霞律师
【 案情回顾 】
被告驾驶的小车在正常的左转弯过程中与原告李某骑的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使李某右受伤。交管部门认定被告承担此次事故地全部责任,之后原告诉之法院,要求被告承担保险责任外的各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
【 案件分析 】 被告黄某接到法院的诉讼材料后,当面咨询潘霞律师,潘霞律师在仔细阅读原告卢萍的起诉书及证据材料、被告黄某对事实过程的陈述后分析出:原告卢萍主张的数额明显高于法律规定。 给被告制定出两套诉讼方案,一则是与对方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另一则是对原告主张无法律依据的数额进行抗辩,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 案件结果 】 法院依据被告方的意愿在庭前进行了一次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潘霞律师指出原告主张的数额无法定依据,被告愿意支付数千元作为原告方此次受伤的补偿。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了结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