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宏静律师亲办案例
(不同原告同一被告)民间借贷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来源:关宏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6-11-23
浏览量:730


一段心酸的往事 一个破碎的家庭 一份正义的选择——感受身边的榜样力量(一)

法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2016年10月24日,作为被告方的代理律师,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关宏静律师带着两面绣有“听从党的教诲,维护公平正义”的大红锦旗来到开发区法院。“我作为援助律师,一定要代当事人表达这份真诚的心意,感谢开发区法院的法官们公正的裁判!”

事情还要从两件案件说起。一个民间借贷纠纷,一个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同的原告先后来到开发区法院起诉了同样的被告。一个要求偿还欠款55,725元;一个要求履行房屋买卖协议。被告方,小博,12岁未成年的孩子,单大妈,年过六旬瘫痪在床的老人。主审法官为民事审判庭王桂华法官和徐鹏法官。

翻看案卷的过程中,两名被告的身份引起了王法官的注意。孩子和老人,姑且不论为什么会卷入诉讼,他们能否还原事实,甚至能否到庭参与诉讼都成问题。于是,她决定通过送达过程,详细了解更多有利于案件审理的细节。

狭小的空间,简单的布置和占据房间大部分空间的病床是当事人家中给人最直观的印象。病床上的老人就是本案的被告之一单大妈。经过一番了解,这个家远比我们见到的更加令人心酸。这里有必要给大家介绍一下案件中至关重要的关系人肇某某,小博的父亲、单大妈的儿子,2016年1月31日因病突然离世。因肇某某嗜赌,小博的父母早已离婚,小博由父亲抚养。父亲去世后,小博跟随已被确诊为骨癌晚期的母亲生活。单大妈早年因事故瘫痪在床,由其93岁的母亲照料……小博和单大妈之所以会成为被告是因肇某某生前签下的欠条和协议。且自称为房屋买受人的年轻女子陈某已将小博与父亲居住的房屋换锁并禁止居住。

孩子和老人的遭遇让人心酸,但是法律和正义不容同情,事实和真相必须通过法庭审理得以还原。两起案件的庭审过程中,除法律援助律师外,孩子的母亲也作为监护人到庭参加庭审,其已与肇某某离婚多年,对其生前情况已不甚了解,况且逝者已逝,还原问题的难度随着真正的当事人过世大大增加。但是,随着双方举证、辩论及法官精准的提问,案件逐渐清晰。肇某某生前嗜赌欠下赌资;原告李某提供的借条与欠条的金额零散,与一般民间借贷的交易习惯不符,且提供的个人银行流水也出现了疑点,在借贷发生期间,其个人账户既无可对应借贷的支出,总的支出金额也远小于借贷金额。而在徐法官主审案件的庭审中,在合议庭三名法官仔细询问后发现房屋售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原告陈某自述其签订买房协议前并未实地看房,并且担心因肇某某的死亡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遂在房屋买卖协议中又自行填加履行时间等内容……

证据是对案件最有力的还原,法官对于证据的审查决定了案件的走向。法官们在千百数据、纷繁图像和各行各业的常识行规里甄别着案件的真相,秉持着心中的正义。

2016年9月,由不同的合议庭、不同的承办法官做出的两份判决分别送达到案件各方当事人的手中,判决结果均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事后,两名原告均未提起上诉,案件现已生效。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不仅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体司法工作者的要求和期盼,更是每一位司法工作者共同追求的目标。

两件既普通又特殊的案件,一段关于正义的追寻。放下手中的锦旗,拿起桌上的纸笔,此时此刻,我们的法官对这句“公平正义”有着更深刻的理解。而新的工作和心中的正义都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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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宏静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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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17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关宏静
  • 执业律所: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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