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延涛律师亲办案例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成功案例
来源:张延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6-11-02
浏览量:772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成功案例

20165月,位于大连的一家台资著名企业将准备怀孕的管理职位员工邵女士(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此为化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予以开除。其实该公司的真实目的就是恶意地让正在准备怀孕的邵女士离开公司,企图逃避其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邵女士在该公司已经工作十年,为了工作,曾经两次流产。现该公司如此对待老员工,确实让邵女士很心寒。万般无奈之下,邵女士找到张律师,请求张律师代理其维权事宜。

经过充分地分析案情,张律师发现以下问题:第一,邵女士在该公司虽然工作十年,也曾签订多份劳动合同,但之前公司多次更换主体,其实真正在当前的公司工作实际不足三年。这意味着如果邵女士主张赔偿金的话,在工作年限的举证方面会很麻烦,即便是胜诉,也不排除因无法证明之前的几年与现在的公司的主体存续关系而无法按照十年的期限取得赔偿的可能性。第二,在该公司开除邵女士之前,邵女士曾明确告知公司自己准备怀孕,正是基于此,该公司就在邵女士告知之后不久的数日内,就立即以邵女士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开除了邵女士。该公司的真正目的就是不想让邵女士在公司享受生育假期。也就是说,该公司无法接受邵女士再回到公司继续上班的事实。第三,由于该公司的不人道行为,邵女士其实也不想再回去上班,能够拿到足额的经济补偿金后离开该公司是邵女士的真实想法。

基于上述案情,为规避自身的短处,充分利用对方的弱点,张律师为邵女士设计了一套劳动仲裁请求方案。即根据该公司无法接受邵女士再回去继续上班的事实,劳动仲裁请求裁令该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不是主张双倍的赔偿金。计划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占据优势地位以后,抓住对方无法接受邵女士再回去继续上班的心理,再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调解,取得比十年工龄双倍赔偿金还要多的赔偿款项。对此方案,邵女士也是非常认同。

经过劳动仲裁开庭以后,该公司充分认识到自己败诉的风险非常大,而公司又无法接受邵女士再回到公司继续工作的事实,所以在经过仲裁员的调解后,邵女士拿到了24万元的赔偿金。这个数额,即便是胜诉,即便是按照十年的工龄来计算,也已经大大超过了其依法应当取得的劳动仲裁裁决的数额,可以说是相当成功了。何况,如果单位恶意拖延时间的话,劳动仲裁之后还可以法院一审、二审,这样旷日持久,对劳动者维权也不是好事。因此,这样的方案,这样的结果是最理想的。

张律师在此想说的是,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根据其特殊性选择最有利最有效的诉讼方案是至关重要的。诉讼结果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和诉讼成本的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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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延涛
  • 执业律所:
    上海君澜(大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0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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