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律师亲办案例
包某某诉石某某离婚案
来源:李强律师
发布时间: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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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包某某与被告石某某在2013年底经人介绍相识,于20164在湖北省某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一起居住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某小区,婚后至今无子女。

原告怀着一颗对幸福婚姻生活无限憧憬之心在第一次恋爱不久后就与被告结婚,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不是美好的开始,而是噩梦的降临!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合,婚后双方性格不合的矛盾凸显出来,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不仅未培养和建立起夫妻感情,还经常为琐事一言不合就起争吵。不仅如此,原被告双方在所受教育、世界观、人生观等方面的巨大差异也是两人始终无法跨越的鸿沟!如今原被告之间的争吵、矛盾甚至演变为原被告两个家族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

20165原被告再次因琐事发生争吵,被告对原告大打出手,导致原告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鼻子软骨骨折;20167,原被告双方在激烈的争吵之后,原告父母亲人赶来武汉劝和,不料被告父母态度恶劣,双方父母反而动起手来,原告当天精神失常,竟起了轻生的念头,险些命丧马路!

以上种种显示,原被告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根本没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双方都有强烈的离婚意愿。

2016年8月中旬,原告包某某找到本律师,请求提供法律帮助诉讼离婚。本律师十分同情包女士的遭遇,当即接受委托,定要为包女士解除这段痛苦的婚姻关系。

后包女士与石某某联系,希望和平协商解决,石某某不同意协议离婚,反而威胁称就算是要打官司,也一定要包女士返还彩礼、婚宴、敬酒茶等一系列费用。包女士十分害怕,第一时间与本律师联系,本律师当即从专业的角度,利用法律知识为包女士释疑解惑,包女士这才安定下来。

随后,因石某某系包女士初恋,包女士用情较深,不忍闹到法庭,委托本律师另选其他解决方案。本律师秉持“一切为了当事人”的信念,多次与双方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包女士不仅不用返还彩礼、婚宴、敬酒茶等一系列费用,顺利从男方家里拿回了属于自己的私人物品,还彻底解决了与男方痛苦的婚姻纠葛!如今,包女士已经从之前以泪洗面、痛苦抑郁的生活中挣脱开来,满怀希望、积极乐观地迈向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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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李强
  • 执业律所: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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