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5日11时40分许,被告人鲁某乘坐云A牌照起亚K3轿车途径昆明市昆曲高速公路33公里处小哨加油站时,被缉毒民警查获,在车内后排座位脚垫处查获毒品海洛因106块,净重37.63千克。
笔者接受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委托,根据本案事实证据依法为其作罪轻辩护。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后对被告人鲁某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