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兰律师亲办案例
本人与表侄女能否登记结婚
来源:王洪兰律师
发布时间:201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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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表侄女能否登记结婚

赵某某,男,19834月出生。孙某,女,1985年出生。2008年,两人一同进城务工。在共同的工作和生活中双方相互接触,变得熟络起来。不知不觉中,双方暗生情愫,不久确立了恋爱关系。春节期间,双方向各自的家长告知了想要结婚的想法。让二人意想不到的是:双方的父母坚决反对。他们的理由是赵某某的外祖父是孙某的外曾祖父,两家属于亲属关系,未出五服,根本不能结婚。听到这个消息两人不解,此种亲属关系是否可以阻碍二人结为夫妻。

律师观点:赵某某与孙某可以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

律师讲法: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直系血亲禁止结婚。赵某某与孙某的亲属关系如果属于三代以内则不可以结婚,超出三代可以结婚。此案例中,赵某某与孙某共双方的同源直系血亲为外祖父,从赵某某己身上数至外祖父为三代(即赵某某、母亲、外祖父),从表侄女孙某上数至外曾祖父为四代(孙某、表哥、舅舅、外祖父共四代)。所以,孙某是赵某某的第四代旁系血亲,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赵某某和孙某进行婚姻登记符合法律的规定,双方的婚姻也将受到法律的保护。

现实生活中,情与理也许不容易并行。在赵某某与孙某的事件中二位当事人要做的是对双方家长进行耐心的讲解,法律方面,法律规定是明确具体的;道德方面进行积极的心理疏导,努力打开双方家长的心结,达成双方和双方的家长共同的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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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王洪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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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合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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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1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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