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灵律师亲办案例
成功代理涉外遗产继承案
来源:王永灵律师
发布时间:2016-09-27
浏览量:314

作者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 王永灵  

案情介绍:

年轻貌美的越南女子楚某于2010年嫁给了年长她26岁的中国人李某。二人虽然年龄差距较大,但夫妻感情非常好。李某经营一家公司,效益较好。楚某婚后就成了全职太太。2011年,楚某生下儿子李小小。李某老年得子,非常开心,对母子二人照顾周到。但好景不长,2014年李某查出患上了肺癌,几次化疗后,自觉身体还好,未留下任何遗嘱。2014年底,李某去世,留下了无收入来源的越南妻子楚某和三岁的儿子。李某还有一大儿子李大。现在父亲去世,李大,李小小和楚某都想继承李某的遗产,但遗憾的是,他们都不清楚李某到底有多少存款。究竟是在哪几家银行里存放。在李某生病期间,其经营的公司由大儿子李大来管理。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王永灵律师接受越南女子楚某的委托,作为楚某及其儿子李小小的代理律师。王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查询了李某生前经营的公司的情况。律师发现,该公司虽然一直由李某经营管理,但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系台湾人张某某。由于李某去世,他的妻子楚某根本联系不上台湾人张某某。经律师了解,当初李某成立该公司时,为了得到政府补助,就找了台湾人张某作挂名股东,实际的股东是去世的李某。但由于缺乏相应的证据证明,这就导致李某的继承人无法继承该公司的股权。

王律师代理母子二人向法院提起了遗产继承的诉讼。同时,王律师申请法院查询李某在多家银行的存款。经过长达三个月的查询,法院终于查询到李某在多家银行的存款共计40多万。律师经梳理发现,有一笔35万的大额存款,系在2012年存入银行的,也就是说该笔存款系夫妻共同财产。律师按照35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其他财产系李某个人财产的方式,计算出楚某及儿子李小某的遗产。最终,楚某,李大,李小小就遗产的分配达成了调解书。

本案启示:

1、李某明知自己得了重病,却未将自己的存款金额告知家人,更未告知家人存放在哪几家银行。在本案审理时,法官查询了北京十几家银行,才基本搞清楚李某的存款情况。

2、开办公司时,不应该将他人设为挂名股东,自己为隐名股东。实在需要将他人设为挂名股东的,必须要签订书面协议。

3、楚某是外国人,很难在中国就业,无收入来源。李小小在父亲李某去世时仅3岁。李某十分疼爱幼子,却在离世时未能立下遗嘱,给孩子以保障,实属悲哀!

作者 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 王永灵 律师 1361110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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