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军律师亲办案例
澳门某男离婚诉讼
来源:文学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1-05-25
浏览量:738

澳门男与大陆女登记结婚,因女方结婚的目的为迁居澳门,故双方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女方以打工为主,聚少离多,也没有培养夫妻感情,只等年限一到,移居澳门。因此,引发诉讼,经庭审,查清事实后,法院一审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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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军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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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1楼A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文学军
  • 执业律所:
    广东海鸥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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