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原告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X族,身份证号:XXX,住址:大连市XXX,联系电话:XX。
被告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X族,身份证号:XXX,住址:大连市XXX,联系电话:XX。
诉讼请求
依法判决被告人赔偿原告人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元,营养费,交通费元,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00,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13年11月,在原告工作的XX电子游戏厅内,被告伙同他人闹事。原告当即拨打110报警,被告见状回店外的汽车上取来一把日本战刀,砍向原告,致原告左肩肘关节、右手十指关节受伤,至今仍丧失部分功能。
被告的故意伤害犯罪行为,使原告遭受了极大的精神痛苦和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被告不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请贵院依法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此致
大连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