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谢某于2014年9月到某用人单位从事医药业务销售工作,从入职到谢某离职,该公司始终未与谢某签订劳动合同,在2016年6月,该用人单位未与谢某办理正式离职手续,仅以电话通知方式解除了与谢某的劳动合同关系。同时,在谢某工作期间,该单位多次克扣谢某提成,严重侵害了谢某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合法权益,谢某通过网络渠道委托我作为该案的全权委托代理人。本人接受委托后,依法提出支付双倍工资、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要求支付赔偿金等仲裁及诉讼主张,多方面的维护委托人谢某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全方位、深入的调查取证,确保了整个劳动纠纷案件的顺利进行。最终,对方用人单位知悉我方胜诉的可能性较大,迫于压力,双方当事人以调解结案告终。在本案中,谢某的合法权益80%得到了维护,很好的维护了谢某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采取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前,委托人谢某要求对方用人单位支付3.5万元的赔偿即可,如能满足该请求,谢某将主动放弃对该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诉讼的权利,但该用人单位对其要求置之不理,无法满足其要求。然在谢某采取法律手段,并委托法律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后,最终得到了5万元的赔偿回报。
谢某的维权行为给我们的启发:1、不是任何事情都能够通过个人私下解决,个人的能量有限且无力。2、在必要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是必然的选择,不必要犹豫。3、在维权时寻找对应领域的法律专业律师是通向成功维权的必然选择。
湖南安必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天鹏(13467541939)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