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张某于某公司上班,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5月,张某下班时无证驾驶一摩托车,在离单位不远处,遇到王某驾驶的轿车,该轿车超越张某时将其刮倒,造成伤残。事故责任认定王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张某因无证驾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罚款200元。因是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加之无证驾驶,公司认定张某并非工伤。万般无奈之下,张某通过网络平台,预约周律师,请求周律师帮其解答。
周律师接到该案件后,建议张某,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此首先需要申请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再进行之后的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在周律师的指引下,张某开始踏入工伤维权之路,终在半年之后如愿获得公司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