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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件丢失,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和突破快递公司的“邮费的三倍的赔偿”霸王条款
来源:吴郑伟律师
发布时间:2016-08-05
浏览量:920

案件的概述

王女士:您好,快递弄丢了我的件,价值的10000元,一会说赔500元,现在又说赔750元,我不知道怎么办,能咨询下吗?

吴律师:你好,关于你这个问题,首先得看你是否有保价,如果有保价,那么就按保价的金额来进行赔偿。如果没有保价,那么首先要看你们之间是否有相关约定,有约定一般根据约定来处理,这点你可以看下你们邮寄单载明的服务协议来确定赔偿。但是他们一般是约定根据所付的邮费的三倍来赔偿,这个约定在现在司法界时有争议的,我个人认为他们这样的约定在法律上是无效,对消费者而言是显失公平的,因为关于这个赔偿额是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来确定,一般是赔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即全赔。即使不全赔,个人认为至少也要赔偿30%,也就是3000元(10000*30%)。建议你先跟他们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发律师函和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起诉是有风险的。

案件处理

指导当事人先进行跟商家协商,协商不成。根据王女士的要求,依法向快递公司发律师函,并且介入此事与快递公司洽谈有关赔偿事宜。

案件结果

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免去上法院打官司的麻烦。为当事人挽回5000元的损失。

以上内容由吴郑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吴郑伟律师咨询。
吴郑伟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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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吴郑伟
  • 执业律所:
    福建髙靖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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