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倩律师亲办案例
上海某公司恶意克扣老员工奖金一案
来源:桂倩律师
发布时间:2016-07-21
浏览量:437

案件关键词:劳动争议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加班工资 销售提成 上海徐汇

案件简介:

孙某于20041220日与某化妆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10年,20141220日劳动合同期满后,化妆品公司拒绝与孙某续签劳动合同,而是要求变更合同主体,要求孙某与某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孙某反复提出希望仍与原化妆品公司签订合同,但没有得到公司方的同意。之后,化妆品公司在未告知孙某的情况下,擅自将孙某的社保转出,改由某外包公司缴纳。而孙某因为没有办法,再加上她一贯是一名勤勉尽责的好员工,所以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她仍然在原岗位工作。

孙某在2015年国庆期间当月应拿到26千余元提成。但当月孙某实际仅拿到900余元提成,并且没有拿到任何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加班工资。孙某忍无可忍,自此对公司感到灰心丧气,故委托本人作为其代理人依法向二公司在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人事和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案件焦点:

孙某通过员工登录,可以从手机和电脑里查询到每月销售指标完成情况。谁知道对方公司代理人在法庭现场与公司后台人员信息联系,通过后台将十月及十月以后的销售数据全部清零了!

代理人对于公司方的恶意行为感到十分愤怒,与法庭反诉交涉,万幸的是,在清零之前我方已将销售数据展示给仲裁员看过,最终法庭如实将该情况记录进了庭审笔录,写明通过法庭调查阶段已经从电脑系统中看到孙某201510月的销售额为129万余元。

案件判决:

最终公司方与孙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方愿意赔付孙某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克扣的销售奖金和加班工资在内的75千余元。该案由此顺利结案。

律师心得:

因为公司的种种恶意行为,孙某也不愿再在该公司工作下去了,对于公司方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我想该公司法务部和人事部应当引以为戒,对于如此资深的员工流失,是十分可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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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桂倩
  • 执业律所:
    上海市罗顿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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