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10年老年人郭某某在自家楼下散步,突然被一倒车的小货车撞倒,并当场死亡。事故认定,货车司机张某负全部责任,行人郭某某无责。死者家属要求对方赔偿16万,但是对方不同意赔偿。
承办律师点评:根据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赔偿项目,家属可获得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处理丧葬子女及近亲属来回徐州的交通费10000元,合计应赔偿203838元。最终法院支持了2038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