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律师亲办案例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来源:赵丽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29
浏览量:1002

案情:2010年老年人郭某某在自家楼下散步,突然被一倒车的小货车撞倒,并当场死亡。事故认定,货车司机张某负全部责任,行人郭某某无责。死者家属要求对方赔偿16万,但是对方不同意赔偿。

承办律师点评:根据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赔偿项目,家属可获得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处理丧葬子女及近亲属来回徐州的交通费10000元,合计应赔偿203838元。最终法院支持了2038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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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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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中山北路1号盛佳大厦10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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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赵丽
  • 执业律所: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3*********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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