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兴安律师亲办案例
当权利受到侵害,应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来源:韩兴安律师
发布时间:201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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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韩某系城郊某村村民,2010年因夫妻感情破裂与前夫离婚。双方对子女、财产进行了约定,并实际履行完毕。为照顾子女上学,韩某从村里搬出来,在学校附近租房居住。2013年年底,韩某得知自己名下的1亩承包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征用,于是向村委会追问究竟。当时村委会刚已换届,新领导不知情,拿出征收补充协议是其前夫所签。由于其前夫是前任和现任的付村长,所有的手续都是他一人操作。经韩某多次向村委会索要,其前夫无奈返还给韩某20万元。后来韩某听说,该地补偿款应在40万左右,手里没有直接证据,再次索要对方不予认可。韩某向我咨询时,讲述了上述情况。根据现有证据的整理,以对方无权处分、构成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20万元的诉请。

【审理结果】开庭审理时,对方承认协议是自己所签,但所补偿的20万已返还给原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于是我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职权调取相关证据。休庭后,被告主动找我们协商,并达成还款协议,韩某提交撤诉申请。

【律师感想】当今,很多地方的一些部门,操作不规范,经常会出现侵权现象。当你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请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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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兴安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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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韩兴安
  • 执业律所:
    内蒙古誉昊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5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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